2、各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守则》的规定,全面履行护士的义务,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的满意度,促进本市护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完成“志愿护理服务”活动后,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4、各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积极组织好“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荣誉护士”、“红十字博爱天使”的推荐选拔、统计和上报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护理成果宣传和护理学术讲座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