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宣传咨询;
4. “4.26”全国疟疾日宣传咨询;
5. “5.15”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宣传咨询;
6. 5月中旬生活饮用水宣传周宣传咨询;
7. “5.31”世界无烟日宣传咨询;
8. 6月上旬中医药及中医保健知识宣传咨询;
9. 6月中旬母婴保健法宣传周宣传咨询;
10. 9月上旬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活动宣传咨询;
11. 10月上旬减盐宣传月低盐膳食知识宣传咨询;
12. “9.28”世界狂犬病日宣传咨询;
13. “10.8”全国高血压日宣传咨询;
14. “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咨询;
15. “10.29”世界脑卒中日宣传咨询;
16. “11.1-7”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宣传咨询;
17. “11.14”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咨询;
18. “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咨询;
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要求、组织安排
根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医院每年至少开展9次以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其中包括1次中医药活动和1次以上低盐膳食内容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和健康主题日前期,医院统一制作宣传横幅和相关宣传资料,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工作安排,并准备好相关设施和设备。在宣传日期间,医院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设施和设备,在集贸市场进行相关宣传咨询,现场解答宣传内容和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单、宣传稿、健康折页、健康处方和健康教育读物等。
三、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管理
医院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由医院公共卫生科统一安排,人员由公共卫生科统一调配。健康教育宣传横幅由公共卫生科统一负责制作和保管。医院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会对每次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拍照记录,相关资料由公共卫生科负责整理和汇总。
开展社区居民健康教育的方案7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包括5个方面:
--领导重视好。全市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规范管理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
--服务质量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标落实好。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满意好。群众口碑好,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具体工作目标。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导、经验推广等做法,积极争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和示范县(区),全市每年评选5个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按照省上安排推荐上报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有效落实区域妇幼健康服务指标。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机构内部科室设置规范,按照省上制定的统一规范要求,逐步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他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找管理漏洞,通报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按照省上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辖区妇幼健康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培训及推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要为目标,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
(七)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建设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急救转诊网络,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全市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八)全面实现任务目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工作指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妇幼健康民生项目及精准扶贫,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