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街道消防安全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重点是出租房火灾事故防控。
4、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重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跨街道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
(3)街道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及灾难。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消安委的领导下,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及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组和街道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火灾事故及灾难的救援实施工作,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并服从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各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监察)、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建立本系统(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5、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火灾事故及灾难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上报案情的同时,应抄报上级主管部门,抄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2.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街道办事处是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担任,街道消防科、综治民政科、经发科、城市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前进卫生院、新湾派出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救援办事机构
街道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安全科,负责街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消防科长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
2.3街道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协调街道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4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3)编制和修改消防安全事故及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演练。
(5)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拟出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
2.5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
2.5.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街道办事处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街道办事处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
(3)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
(4)控制火势的扩大和蔓延。
(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