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后,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假,做好相关工作。
4、雨晴后,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