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节目单需要在下周二前交给教导处。
六、评分标准:
1.演唱者的声音需要整齐、音色统一:歌唱声音要清晰、和谐。(20分)
2.演唱的感情要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出歌曲的情绪,展现歌曲的音乐形象。(20分)
3.能够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发音清晰。(20分)
4.服装需要统一、整洁、美观。(20分)
5.演唱指挥需要准确,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注:评分最终结果将以10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出该节目的平均分。
七、奖励办法:
按照年级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和优秀奖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