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选条件
(一)“优质护理服务先进护士”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二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近一年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优质护理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未出现病人投诉且病事假不超过15天,
(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科室”评选条件:
1、开展优质护理服务>1年。
2、公示并落实服务项目。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予以公示。
3、弹性排班,每个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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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优秀护士
1、评选范围和名额:本次评选的对象为取得护士执业证的现职岗位上的护理工作人员,按照每个科室护士总人数的20%的比例进行评选。
2、优秀护士条件:
(1)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对护理工作的持续改进能积极参与和作出新举措。
(2)模范执行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及护理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全年无病人或陪人不良投诉现象。
(3)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并获得护士执业证的护理人员。
(4)年内发表护理论文一篇以上,或获得市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其他奖项。
(5)获得同事的赞同。
(6)特别突出的好人好事加3分。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优秀护士评选:①年内病事假累计超30天;②不按科室要求轮值夜班者;③参与黄、赌、毒者。
3、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才能取得优秀护士奖励(护士长按照“护长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自评,然后由护理部评定)。
4、年内连续两季被评为“爱心护士”,且不被一票否决者,则为本年度优秀护士。
5.各科必需按照每个护士工作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评定、计分,不能虚加分数。
6.4月1日后调科的护士返回原科室参加评选。
二、“护理服务礼仪”演示比赛。
1、活动目的:通过演示护士在护理工作场景中的礼仪服务规范,营造护士礼仪服务良好的氛围。
2、活动对象:各科室护理组派代表参加,共有23个护理组。
3、比赛内容要求:各科室围绕“优质护理”为主题,结合科室的实际展示护士在护理工作场景中的礼仪服务规范,如沟通技巧、举止范例、接(打)电话、见到陌生人来访、接受投诉、接受病人或家属询问病情、实施护理操作等的礼仪服务(时间不超过7分钟)。
5、比赛时间:初定为4月28日下午14:30在多功能厅进行。
三、评选优质护理服务组
1、评选范围:23个护理组(包括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内五科ICU、肿瘤科、儿科、中医康复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外五科、外六科、妇科、产科、五官科、急诊科、口腔科、门诊、手术室、供应室、影像科、服务中心)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结合科室的实际,制定有科室的《服务礼仪规范》,医护人员能够按照规范执行。
2)积极支持医院护理工作持续改进,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理念,临床护理模式不断改进,并体现护理质量持续提高。
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各项护理管理制度。
4)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实际工作中能根据护理工作量情况实行弹性排班,护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到位。
5)护士的语言行为规范,服务思想端正,服务品质优良,能够让病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