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选条件
1. “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 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 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好评;
- 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 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2. “护士站”评选条件:
- 护士站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 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
- 团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七、评选办法和要求
1. 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一名“优秀护士”候选人;社区体检部可参照一个护理单元推荐。
2. 申报“护士站”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医院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评出6名“优秀护士”和2个“护士站”。
4. 护理技能操作比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每个护理单元推荐1名代表参加比赛,根据成绩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