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应急基本原则
7.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7.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疏散或劝阻无
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7.3.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八、报警和处置程序
8.1.应立即向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8.2.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8.3.现场负责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同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发情况.
8.4.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九、后期处置
9.1.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9.2.调查总结
(1)恢复正常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项目经理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
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因某个单位或个人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其赔偿.
(2)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常德大道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办公室电话:0736-7818570
燃气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0736-7763117
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挥和协调燃气事故的处置.
(2)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3)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十一、在燃气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施工.
(2)施工过程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当夜间施工时照明要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