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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制宣传班会教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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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好媒体,并选好回答记者提问的学生代表。

4、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美德行为。

5、了解一些常见的自我保护措施,以及如何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小公民。

活动过程:

1、学校领导主持会议,介绍到校讲座的法制副校长。

2、给法制副校长佩戴红领巾,象征他在活动中的重要角色。

3、法制副校长发表讲话,向学生们讲解法律知识,强调守法的重要性。

4、由少先队辅导员带领学生宣誓,表达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

(宣誓词:创建文明城市,从我做起。我要做到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不进网吧,不进游戏厅,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小公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增光添彩。)

5、学生进行签名活动,表达对法律的支持和承诺。

6、校长进行总结,并发表讲话,鼓励学生们继续保持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7、学生散会后,有机会与法制副校长互动交流,同时安排部分学生接受电视台采访,进一步宣传活动的成果和学生们的观点。

宪法法制宣传班会教案4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用幻灯片打出标题。

4、将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让学生面对面地交流,有利于学生尽情地发表自己的感想。

5、学生主持,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一、案例引出:

主持人宣读案例: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用幻灯片打出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学生: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 学生: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 学生: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

学生: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

学生: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

老师: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主持人: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我再请问同学们:(用幻灯片打出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学生:他犯了伤害罪。

学生: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

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主持人:接着幻灯片打出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有说罚款的,有说判刑的。

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主持人:幻灯片打出第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学生: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

学生: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

三、案例分析:

主持人: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小学生意外伤害的案例:

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 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主持人: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利用多媒体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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