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或“120”,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3)灾难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灾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4)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2、事故处置程序
(1)应急处置程序
A、发生灾难时,立即拨打“110”和“120”报警和求援电话,关闭电源,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B、学校领导接警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指挥本校急工作小组开展疏散和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C、现场的教师,必须讯速打开通道,按照防灾减灾的应急逃生路线,迅速有序地疏散学生,设置临时安置场所,备齐物资保障。同时,要稳定学生情绪避免慌乱。
D、疏散引导人员立即到达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学生疏散引导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E、若有师生受伤,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及时做好受伤师生的安抚及心理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