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领团队主动为病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2、“杰出护士”评选条件:
- 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 坚持在临床一线,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 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意识强,态度热忱和蔼,关心体贴病人,在护理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 做好住院患者的管理,关心科室发展,主动创造条件加快床位周转,积极配合护士长做好设备物资管理;
- 主动参与医院管理,心系医院发展,有经营意识,成本控制观念强,积极参与科室的全成本核算;
- 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六、评选办法
1、各科室按照评选条件,踊跃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2、各病区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条件,积极组织,精心推荐优秀病区主任、杰出护士,确保推荐名额有效。并将推荐结果于4月20日前上报护理部(逾期视作放弃),经医院护理部汇总、初审,院领导综合审核、评议后在护士节大会上进行表彰;
3、护理技能竞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每个护理单元推荐3名代表参加比赛,每人只限参加一项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核和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各选手个人成绩由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本次竞赛甲、乙、丙三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七、评选要求
1、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科室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弄虚作假,不拉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推荐的拟表彰人员一定要业绩突出,在平凡的岗位将平凡的工作做实,确实具有榜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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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优秀护士
1、评选范围和名额:取得护士执业证的现职岗位上的护理工作人员,各科按护士总人数的20%的比例评选。
2、优秀护士条件
(1)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关心、体贴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对护理工作的持续改进能积极参与和作出新举措。
(2)模范执行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及护理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全年无病人或陪人不良投诉现象。
(3)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并获得护士执业证的护理人员。
(4)年内发表护理论文一篇以上,或获得市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其他奖项。
(5)获得同事的赞同。
(6)特别突出的好人好事加3分。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优秀护士评选:
①年内病事假累计超30天;
②不按科室要求轮值夜班者;
③参与黄、赌、毒者。
3、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才能取得优秀护士奖励(护士长按照“护长绩效考核”要求自评,然后由护理部评定)。
4、年内连续两季被评为“爱心护士”,且不被一票否决者,则为本年度优秀护士。
5、各科必须根据每个护士工作的真实情况,进行客观评定、计分,不能虚加分数。
6、4月1日后调科的护士回原科室参加评选。
二、“护理服务礼仪”演示比赛。
1、活动目的
演示护士在护理工作场景的礼仪服务规范,营造护士礼仪服务良好的氛围。
2、活动对象
各科室护理组派代表参加,共23个护理组。
3、比赛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