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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救灾应急预案8篇
大小:474.04KB 7页 发布时间: 2024-05-01 17:44:20 16.01k 14.02k

2. 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如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 信息处置。有关人员在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 逐级上报。有关人员在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核实并进行风险分级,然后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 级别确定。根据灾害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灾害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具体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如果需要启动预案,应当立即启动。

3.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镇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 统一决策全镇的应急工作;

- 调度全镇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

- 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 完成县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工作;

- 负责统一发布本镇突发灾害信息。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 负责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调度本村的应急保障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 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 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工作。

4. 情况通报。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如果法律、法规或国家相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除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 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 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3. 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的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4. 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 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资源利用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 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具有特殊要求的,应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 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坏但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坏以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 信息保障。各有关应急部门和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基础性数据等信息。

2. 通信保障。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必须保证通信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信息;应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定期更新和进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和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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