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
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项目总工: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项目副经理:
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工程部长(工程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安质部长(安全质量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财务部长(财务部):
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
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
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综合管理部长(综合管理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
计划合同部长(计划合同部):
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
应急救援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队):
由各工区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
五、应急资源配备情况
1、资金的配备
项目财务部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工作。
2、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略)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六、预防监控措施
(一)防洪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现场防护措施
1、根据防洪、防暴雨应急预案要求,配齐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
2、要对营区及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河道,堵塞的地方要立即处理。
3、路基工程要做好临时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