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处理原则
为了应对地震灾害,我们制定了以下应急处理原则:
(a)灾害发生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b)发生灾害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c)灾害发生后稳定职工情绪,做好生活、医疗及有关家属的工作,妥善安排好生产恢复等各项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为了有效应对地震灾害,我们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并明确了各个组织的职责:
3.1抗灾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并在勘探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应急指挥中心机构组成见附录1。
3.2组织机构职责:
3.2.1总指挥
总指挥由HSE最高管理者担任,负责组建院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管理,并负责批准二、三级应急预案。
3.2.2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设在院生产办公室。生产办主任任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生产办、院办、科研办等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他们负责破坏性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组织、协调院内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对各专业抢险组实施指挥,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定期组织院各单位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震前震后院全部设施抗震情况的检查鉴定,提交需要加固设施的相关方案给院长办公室和防震减灾办公室,并组织实施,以及震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内外抢险队伍排险救困,协调消防、医疗部门救死扶伤,并组织救治和向外转送伤员。
3.2.3生产系统抢险组
生产系统抢险组设在生产办调度室,调度长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办、科研办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他们制订生产检修系统震时的安全检修、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院各基层单位抗震减灾工作,组织震后生产装置的检修抢修,为装置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3.2.4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
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设在院综合服务中心,成员由综合服务中心、院工会的有关人员组成。他们的职责包括:震前制订并实施生产及办公设施的抗震加固计划,震前制订落实办公区的抢险、抢救、消防、医疗、救护应急措施,震后组织院职工自救互救,对疏散的职工家属提供救治必需用品,维持工作秩序,组织震损震毁生产、办公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安置被疏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