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7、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8、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9、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四、教练车管理制度
1、教练车必须汽车证件齐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具有统一的教练车标识。
2、未经批准,不准挪用教练车进行客货运输。
3、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不准乘坐教练车。
4、教练车必须在规定的路线进行训练。
5、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6、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7、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修理厂进行修理工作。
8、二级维护由修理厂负责。
五、教练车检查
1、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人工检查。
2、检查内容
(1)教练车的车容与车貌。
(2)车辆转向、制动和灯光状况等技术状况。
(3)发动机异常响声。
3、检查方法和要求
(1)教练车检查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学校抽检的方法。
(2)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六、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1、加强教练场地车辆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
2、严禁非本公司车辆和不合格车辆进入教练场地。
3、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入教练场地。
4、学员训练时,必须有驾驶操作教练员随车教练,严禁学员擅自驾驶教学车辆。
5、进行桩训时,驾驶操作教练员必须在旁边指导。
6、学员不在训练时,应到安全地带或休息处休息。
7、训练场地应配备消防设备、卫生急救箱、饮水机、洗手间等。
8、教学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9、教练场地的设施设备、训练指示牌、桩杆、防护措施要保持完好。
10、教练员、学员要共同维护教练场地的环境卫生。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