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练车维修管理,降低维修成本,节约经费,同时确保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和整洁的车容车貌,保障教学训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教练车由学校统一调配,教练员要认真做好所属教练车的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教练车技术状况良好、设施设备齐全、车容车貌整洁,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2.教练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教练员应及时申报教练车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出现故障后的维修内容以及零部件的更换情况,在驾校相应职能管理人员审批后,凭审批单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修理保养情况要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
3.教练员在科目三道路训练途中出现问题,需及时送修的,可先行联系定点维修保养单位,边请示边送修,修理完毕后及时补办修理审批手续。
4.学员培训油耗实行定额管理,按照每名学员培训总学时,按照65—80升进行补贴,保障车辆正常运行和学员训练。
5.修理费按照定额管理与按实维修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使用。日常维修费用标准为:一年车1000元,完成60人以上,每超一人增加10元;两年车2500元,完成60人以上,每超一人增加15元;三年车3500元,完成60人以上,每超一人增加20元。四年及以上车,考虑使用年限,按实维修。
6.下列维修费用不计入日常维修费用:
轮胎、电瓶周期性更换费用;车内脚垫、座垫套等装饰更换费用;经技术鉴定,非人为损坏的大额、大件修理费用。
7.教练车维修保养额度审批权限:100元以下的小修项目,教练员可自行将车辆开至定点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简修;100元以上的修理需经审批手送修。
8.修理费一般实行半年一小结,一年一大结。教练车调换时必须结算。也可应定点维保单位要求,经协商适时进行结算。当实际修理费用超过标准的20%时,超出部分由教练员自理。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修理费用责任如下:
(1)教练员在教学训练中,因擅离职守、注意力不集中、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学员训练中出现场地内车辆碰撞、摩擦等轻微事故的,教练员承担维修费用的40%;道路训练中教练车发生事故被认定主要责任的,教练员承担维修费用的40%。
(2)教练车私借给他人使用或未经审批出市域造成责任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由教练员自行承担费用并在后续工资中扣除。
(3)车辆投保150万后,教练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超出部分由教练员承担30%。
(4)途中损坏急需维修的通过电话报备驾校后先行前往,维修结束补办手续;未经驾校审批私自维修或增加维修内容的一律由教练员自理。
10.以欺骗、隐瞒等手段,弄虚作假、私车公修的,一经发现,以实际维修保养费用的双倍额度进行惩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驾校教练车管理规定4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事故,保证正常教学和训练秩序,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驾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驾校正式编制干事及小组长担任组员。
2.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常检查常督促,适时开展安全教育,采取灵活手段开展安全警示类活动,提升全校人员安全意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完善安全应急预案。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全校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车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保持与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警示宣传教育片、警示案例,及时组织观看和通报。
3.适时组织安全警示图文展,通过直观的视觉冲击开展随机教育,提升教练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措施
1.学校每年与教练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教练员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全面落实教练员安全教学措施。
2.教练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3.落实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四、安全检查、事故处理
1.学校配备安全管理员,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2.发生教学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停止教学,保护现场,教练员应及时向学校、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做好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工作。
3.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妥善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努力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建立安全台帐,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整改措施、事故情况通过例会等形式进行通报、分析、总结。
驾校教练车管理规定5
为加强教练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教练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管理部门
由机电安全室负责管理
(一)机电安全室负责对教练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车容车貌、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喇叭、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学员学时记录仪使用性能,并保存相关的检查记录等资料。
(二)机电安全室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教练车辆状况,并及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