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震预报的发布
为了确保地震预报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我们规定了以下发布地震预报的程序:
1、地震预报以省政府发布的为准。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和地震预报由省政府发布,并由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地震预报消息。
2、省政府对我市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后,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预报。
3、预警解除由省政府发布。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我市境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将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市教育行政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指挥体系。市教育局设立了学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各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处、基础教育处、职成处、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高教处、体卫艺处等部门成为成员单位。这个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防震抗震应急救灾及宣传教育工作,传达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学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并汇报防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具体的分工职责如下:
秘书组:由办公室负责,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工作,汇总综合情况,编写震情通报,与地震局沟通信息。
保障组:由财务审计处和发展规划处负责,调配、筹集救灾经费,编制防震抗震工作计划。
医疗救助组:由体卫艺处负责,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传染病流行,指导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安全协调组:由安全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学校开展防震抗震情况和治安、救灾物资和学校重要部门保卫等工作。
安全教育组:由基础教育处、职成处、高教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开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应急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划分,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也相应地划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当上级发布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预警时,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领导小组需服从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全市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并作出如下应急反应: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立即召开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部署全市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向市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的抗震防震准备情况;学校防震抗震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学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和地震发生后自救、互救演练,并做好随时停课的准备;部署学校积极开展对师生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听信小道消息;停用没有抗震设施的建筑物。
当上级发布黄色(Ⅲ级)、蓝色(Ⅳ级)预警时,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在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应急与救灾工作进入准备阶段。并做出应急反应: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开始工作;主管副局长传达上级有关地震震情通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统一布置各学校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防震抗震工作准备情况;学校编制防震抗震应急疏散、震后自救、互救工作应急预案,做好师生防震抗震宣传工作;对没有抗震设防的建筑物做到底数清楚,随时做好停用准备工作。
七、震后恢复教学工作程序
当地震发生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步骤来恢复教学工作:
(1)主管副局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学校救灾工作;
(2)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社会各界完成救灾工作;
(3)保持与地震局的联系,了解震情发展情况;
(4)成员单位根据分工核实、统计、汇总并上报受灾情况;
(5)根据学校受灾情况组织学校对口支援,使受灾学校尽快复课。
八、相关责任追究和处理
对于违反地震应急预案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行为包括不按照预案规定制定本单位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不按照预案的规定和指令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违抗指挥部命令、阻挠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情况、阻碍救灾人员执行职务、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散布谣言等。对于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的灾害应急处置预案5
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我校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根据《防震减灾法》、《国家预防地震应急预案》和市《预防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抗震减灾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组长职责
地震发生后,领导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抗震减灾抢险的紧急救援工作。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教育局抗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协助市地震观场工作组加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开展地震考察、宏观特别调查,了解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