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现场发现人在向有关部门汇报时,应注意严禁在室内打电话、手机,严禁在室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使用打火机,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燃气泄露发生爆炸后,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紧急疏散周围100米内的人员。
5、对于泄露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自救,将受伤人员移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流通顺畅的区域。对于停止呼吸的伤员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现场救护人员协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员展开工作,转移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六)、现场清理
1、安全小组组织人员负责对事故后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2、仅发生泄露而未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对现场燃气管路进行彻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位置。
3、如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固体以及液体废物,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七)、情况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小组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并总结经验,报公司领导。
(八)、预案评价
安全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在事故过程中实施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出预案的适宜性,对不适宜的程序进行整改。
2024年燃气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方案3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
第三条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质监局、民政局、供电局、消防大队以及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修排险组、治安保卫组、救护安置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处理小组。
各应急处理小组职责如下:
(一)抢修排险组:制定抢修、排险方案,实施抢修排险,制止燃气泄漏,开展现场防火、灭火、防爆工作。
(二)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指挥疏散、转移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三)救护安置组: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四)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鉴定、理赔工作,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单位应在采取抢修排险措施和抢救伤员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消防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府值班室。
(一)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的;
(二)燃气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燃气大面积进入用户家庭,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的;
(四)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五条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各应急处理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一)公安部门应组织警力在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现场治安保卫和警戒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
(二)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开展防火、灭火、防爆和抢险阻漏工作。
(三)医疗卫生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治疗。
(四)供电部门对事故现场要采取断电、灯火管制措施,在夜间要确保事故现场抢修照明。
第六条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条本预案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24年燃气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方案4
一、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