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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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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胡胜德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刘国胜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科信局局长、经济计划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市政府发布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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