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包括:大型吊车、照明车等抢险机具;帐篷、炊事用具、应急灯、衣被等生活用具;对讲机、喊话器、无线通信等器材和医疗救护用具、药品等。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筹集,在指定时间内起运。
9、消防力量的区域联防
根据需要由医院安全部门负责调集消防力量进行消防灭火工作。
10、医疗救护的组织
根据医院的医疗力量,通知有关科室,落实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人员,开展现场急救、伤员护送工作。
第十二条 其他
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医院在发生地震灾害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希望各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地震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地震应急预案及流程3
为了确保我镇地震应急工作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及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全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包括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我镇组织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镇防震减灾工作。一旦发生地震灾害事件,该领导小组将转为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1. 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 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至时间;
3. 统一领导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人员,协调驻点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4. 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跨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解决协调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 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向县政府请求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 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 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导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1. 抗震救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我镇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处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宣传报导组:负责应急宣传,及时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宣传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 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必要时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4.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组织医疗救护队待命;迅速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处理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组织有秩序的疏散,特别是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5.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监视灾区次生灾害的发生,采取措施防止扩大蔓延;应急救济款的发放;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 后勤保障组:组织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检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抢修被损坏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组织社会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物资;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提出重建计划;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负责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程序: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 指挥协调:根据灾害情况,组织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采取紧急防御措施,保证灾区安全;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
3. 紧急处理: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救援队伍行动;采取紧急防御措施,疏散群众,消除次生灾害的威胁;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协助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 应急行动:进行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确保群众的安全防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救灾;及时向上级政府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
5. 应急结束:应急工作完成后,进行评估并申请结束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