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相声小品类:相声、小品、双簧等。
六、活动要求:
1. 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各位教职工、学生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2. 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各班班主任为班级节目负责人,各节目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年级在开展排练的同时,要做好本年级的排练花絮宣传。
4. 所有节目要求内容健康、丰富多采、有新意、生动活泼、积极向上。
5. 各班积极准备节目,班主任要全程给予指导,统筹收集节目,进行策划及再加工。各科教师要积极予以配合。每班级必须申报2-3个节目,内容自定,形式不限。每少报一个扣班主任综合评价积分1分。
6. 节目要求自筹服装及相应道具。
7. 各班节目上报后利用音乐课和课余时间组织排练,组织参与情况直接纳入班级管理考核范畴。
8. 各班必须在4月15号之前上报节目名单及学生名单。
9. 4月_日按文艺汇演流程进行第一次节目彩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0. 4月_日正式演出。(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1. 文艺汇演节目进行现场评奖,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另外评选3名优秀文艺委员。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2. 此次活动的评比纳入班级考核范畴,作为班级考核的依据之一,凡是在活动中获得名次的项目,学校直接为学期末优秀班集体评选时分别加12分、10分、8分、6分。另外凡参与节目演出但未获奖的均按参与节目数为所在班级加2分/每个节目。
本次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了展示特长才艺的大舞台。希望各班同学踊跃参加,精心准备,为我校校园文化增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