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危险源监控
按2.2条情况进行监控。定期检查排水、疏水系统设备和设施,确保河道系统畅通。
4.2预防措施
1)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在发生暴雨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对排水疏水系统和各泵坑的巡视检查,及时疏通排水沟道、管道和泵坑积水,确保系统排水畅通;
3)按照《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度》规范,对暴雨排放泵、排污泵进行定期试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4)若遇特大暴雨而排水不畅时,可在各可能发生倒灌的地方筑临时挡水设施。
4.3.预警
4.3.1根据危害程度,将局部暴雨事件预警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分别代表重大、较大、一般:
1)一般(Ⅲ级):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狭窄,而导致洪水暴涨。
2)较大(Ⅱ级):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由于河道狭窄,而导致洪水急剧上升。
3)重大(Ⅰ级):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量可能持续。可能引发山洪爆发、水库或灰场垮坝.
5信息报告
5.1信号规定:
1)发生局部暴雨事件,企业报警信号主要采用现场事故音响、对讲机和电话报警。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时应按照华能集团、海南分公司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根据第2.2、5.3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部暴雨事件对应分为Ⅰ、Ⅱ、Ⅲ三个应急响应等级:
1)Ⅲ级由事发部门负责人指挥处置;
2)Ⅱ级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挥,事发部门负责人协助;
3)Ⅰ级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4)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根据4.3条所列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6.2处置措施
1)发生III级状态时,工程部应安排值班人员对排水设施、疏水设施、泄洪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排水、疏水系统不畅通,应立即修复并做好事故预想。
2)发生II级状态时,工程部应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对施工构成重大威胁的情况,督促各岗位做好事故预想。如施工现场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严重后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发生I级状态时,工程部应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对施工构成重大威胁的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如施工现场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严重后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根据事故现场局面控制,危险隐患消除,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处置结束命令由I、II、III级应急响应负责人发布。
7.2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进入设备修复或恢复启动程序,同时根据设备损害的情况,组织做好设备的检修采购工作。
7.3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应急处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中暴露出来的不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7.4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完成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整改内容等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8培训与演练
8.1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统一计划、适时安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8.2根据基建生产实际,制订企业预案演练计划,举办局部暴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9附则
9.1本预案检查评估由企业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9.2本预案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制订并适时修改、更新;修订最长时间不大于3年。
9.3本预案文字解释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工作由安环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