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十)科协:负责提供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的科普资料给各部门作为宣传材料。
(十一)体育局:协助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场地。
(十二)__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并在各村、社区,主要街道、公众场所利用横幅、宣传专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互相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经费原则上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解决。
(三)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市防灾减灾办公室(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市防灾减灾办公室
二○__年_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