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灾情收集与上报
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田永辉、温立斌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1)配合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和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乡领导曹瑾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苏晓星、赵志芳等赶赴乡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乡领导负责领导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张谦、檀永刚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5.宣传报道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区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1)做好全乡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的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乡组织和政府主要职责是:
1.进快收集震情、社会信息,上报区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辖区内或邻乡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区政府及区地震局,协助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乡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组织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