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
5.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灾区社会组织:
1.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
2.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优先保障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通行。
4.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救护防疫组: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全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2.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食品、药品安全等。
3.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4.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救灾与灾情统计组:
1.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2.集中受理受灾群众诉求,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3.及时统计上报灾情信息,为受灾群众救助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设施损毁调查和恢复组:
1.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
2.组织调运抢险救援产品、生产物资和装备,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
3.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搭建临时板房。
4.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的摸排查,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沿河、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挥长主持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灾救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及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灾救灾工作,服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灾害后,镇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灾情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灾情变化趋势,通报灾情和抗灾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应急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3.信息报送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