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助受灾单位组织安全撤离在该单位参与技术及商务工作的外商等工作。
10、信息中心的职责
负责建立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的24小时热线联系。注意在受灾单位丧失通信能力时,及时与相邻最近地区的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
11、石化报社的职责
负责对地震灾情、避震知识、震后防疫和集团公司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口径按单位或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12、百川公司的职责
(1)负责提供集团公司抢险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单位的交通保障。
(2)负责提供指挥部的专用车辆。
(3)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办公设施安排,临时住房安排等项工作。
13、安全环保局的职责
(1)负责保持与建设部抗震办公室、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地震震级、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及余震情况(有关人员见附件二)。
(2)负责组织调集医疗救护力量。
(3)负责调动集团公司消防力量。
(4)负责组织抗震专家赴灾区协助震后灾害评估工作。
(5)负责安保基金应急拨款及受灾单位的保险理赔。
第三章 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七条 抗震设防及加固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做好震前抗震设防、抗震鉴定、抗震加固工作。确保建(构)筑物及设备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及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小震(低于抗震设防烈度的)不坏、中震(等同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可修、大震(高于抗震设防烈度的)不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__后,有关单位还应采取应急加固,人员疏散等措施。
第八条 应急(自防自救)方案
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化工企业抗震防灾对策》是集团公司系统应急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依据,也是减轻地震次生灾害加剧、损失扩大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定期修订本单位的有关方案,以备应急工作需要。
第九条 抗震防灾演习
在制定抗震防灾预案等规定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关键生产设备的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