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旌阳国土中心所:负责提供防震减灾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防震减灾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7)供电营业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8)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地震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9)学校: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0)文化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防震减灾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地震、灾情信息,做好防御地震工作的宣传报道。
4、日常办事机构
为了协调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是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震减灾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防震减灾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防震减灾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组织抢修被防震减灾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7)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在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防震减灾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或省政府报告。
2、响应启动
根据防震减灾的程度和范围,以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防震减灾并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应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的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防震减灾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应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响应机制
重大防震减灾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择,可以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微信群、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电话、警报器、电子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于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用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分级响应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防震减灾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防震减灾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防震减灾时,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震减灾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防震减灾时,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震减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5、分部门响应
当防震减灾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6、现场处置
防震减灾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7、社会动员
防震减灾事件发生时,各村可以根据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防震减灾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信息公布
防震减灾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