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的人员;组织校区内的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帮助他们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同时,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并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和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的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并保护校内重要文件资料和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应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资集散点和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学校应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7、应急响应终止。当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时,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