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地震预报或遭遇突发地震后,剧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状态。
剧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下设:防震减灾办公室;抢险、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宣传组织小组;会场区应急小组。
2、剧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机构职责
1、剧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地震预报或遭遇突发性地震,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管局指令,宣布剧场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地震预报或遭遇突发性地震后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剧场是否停业避震、震后复业等指令。
(3)根据剧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剧场防震应急、抗震抢险、救灾及震后重建等工作。
(4)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管局报告有关防震救灾和震情、灾情等事宜。
(5)随时掌握震倩、灾情及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指令各工作小组、管理干部等组织实施。
(6)审查、制定剧场震后恢复方案,报政府办公厅和管局批准后实施,组织震情、灾情调查及处理,审定、签发剧场震情、灾情报告。
2、防震减灾办公室职责:
(1)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各基层工作组与剧场的联络、协调工作。
(2)负责与政府办公厅和管局等主管部门的联络。
(3)接到地震预报后,加强震情跟踪,震后掌握震情趋势,为剧场抗震救灾的指挥与决策提供依据。
(4)震后及时组织调查、总结、统计灾情向有关部门汇报。
(5)震后及时收集、录制震害、灾害详尽资料。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3、抢险与后勤保障小组:
(1)临震前,根据自治区政府和银川市政府指挥部决策,按照预案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震后,根据震情、灾情和轻重缓急,尽快投入抢险救灾。
(2)根据剧场受损情况,统一部署剧场的抢修、抢险救灾工作和设备设施的恢复。
(3)制定剧场的修复方案,协助领导小组对受捐建筑物的加固。制定防余震措施。
(4)根据领导小组决策,做好抢险物资的合理储备,保证震后物资供应。
(5)协助领导小组解决好受灾职工的吃、喝、穿、住等紧急问题。
(6)保持外部生活物资的供应渠道,协助领导小组生活物资的供应。
(7)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物资的储存、保管、及分发工作。
(8)确保领导小组在震前及震后的通讯畅通,强震后有线通讯破坏严重时,应与上级部门联系,取得无线通讯设备,立即开通无线、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剧场领导小组与基层小组负责人通讯的畅通。
(9)协助领导小组对受伤观众、职工的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