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一、学生安全款项:
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本事,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戴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教师、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职责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职责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职责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职责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进取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二、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电壶,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掉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职责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景,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景及时报警。
为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校园的平安,在还未配备专职门卫的前提下,特制订本要求。
1、学校只给本校工作人员(含住校退休教师)配备小门钥匙。持钥匙者不能将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更不能协助他人配制校门钥匙。如有违者,除追究其经济责任外,还将报告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本校工作人员(含住校退休教师)和家属进出校门必须随时锁好校门,不得因出校园外办事时间短暂而将校门敞开。如有违者,一次处20元扣款。
3、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入内或在校门口停留。本校工作人员(含住校退休教师)的亲朋好友的机动车经允许进入校园后,也应停在指定位置,即校门西边透视院墙处,同时锁好大门。
4、非本校工作人员(含住校退休教师)和家属,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入内。亲朋好友和社会人士来校必须由接待人先允许登记后方可入内。
5、值周领导负责检查本周校园封闭(校门是否上锁)管理情况,值日教师负责当天校园封闭(校门是否上锁)的管理,同时作好学生家长、上级领导到校的开门、锁门和接待工作。如管理不到位,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各扣款10元。
6、经允许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由接待人告知其爱护校园公物、维护学校清洁。如有违者,由接待人赔偿损害的公物,并打扫丢弃的垃圾。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