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搞好财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思想教育。
(1) 学校领导要教育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对学校的财产都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2) 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开学初进行宣传规章制度的教育;其中发现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期末结合评选财产管理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教育。
(3) 学校领导应重视平时的管理育人。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挂风钩,关窗时要插插销;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借用图书不准乱画乱写字。总之,管理人员也是教育工作者,学校总务处和政教处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财产管理办法:
学校财产实行台账式管理
1、各办公室、教室、门卫及食堂内的学校财产,统一清理造册,并由各处室班级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处室自行管理。
2、教职工宿舍内的校产。私人使用的公物财产,学校由校产保管清理造册后,由使用者自己保管。
3、图书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文印室、微机室、食堂等各室的财产经学校清理造册后,交给本室自行保管。
4、教室、学生寝室内校产。由学校清点后,属于哪个班级的,由那个班主任和该班班长、宿舍长签字后,交给该班、室自行保管。
5、其他财物由学校保管员管理,使用者到仓库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不能及时归还者要打借条,用后不能归还时,经手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班级财产管理
1、年级、班级财产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建账,期末结算。
2、班级财产管理内容:
(1) 课桌椅、讲台、电教器材;
(2) 室内墙壁、黑板、教室外走廊、墙壁、门窗;
(3) 电灯、电扇。
3、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
4、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处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5、凡属违反纪律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必须给予教育,后果严重的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五、办公室财产管理
1、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负责制。
2、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均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账,并标明固定资产的标记。
3、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度。
5、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总账与分类账相符。
6、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7、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学生宿舍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
2、宿舍的财产:每学期初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到人,实行人和床铺定位制度,期限为一年,不得任意变换。
3、宿舍的共有财产:寝室中的门、窗、床、衣柜、空调、电扇等,每学期由政教处落实包干,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包干期为一个学期。
4、每学期分期中、期末由宿舍管理人员两次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要作好记录并上报学校财产管理员。
5、奖励:宿舍中无一公物受损者,以宿舍为单位奖给文明宿舍。
6、赔偿:单独包干到人的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由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
七、以上各类公物的赔偿原则是:
丢失或无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照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学校行政处分。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2
为了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在中学控烟、禁烟、创无烟学校的有关规定,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全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我们制订了以下更为详细的控烟制度:
一、提倡不吸烟、不相互敬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