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周值周领导和老师要对各班的书香校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学校也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以确保活动有计划、有落实。
四、各项活动评比细则
1、“书香之星”评选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书香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推荐学生总数的3%参与评比。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制定个人的读书计划,并有专用读书笔记(包括摘录、感想或启发等);
(2)具备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并能背诵经典名句。每学期读一本好书,一、二、三年级学生要能讲出读后感,四、五、六年级学生要写出读后感。同时要坚持读报刊、看杂志;
(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背诵等比赛活动;
(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能在各项读书活动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2、“书香班级”评选细则
(1)制定具体可行的班级读书计划和总结,明确主题并切实可行;积极开展亲子阅读活动,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转变;
(2)班级内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每个人都认真阅读推荐的书目,并坚持经典诵读;
(3)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有效管理,班级图书目录和借阅记录齐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每位学生每学期的阅读量基本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
(5)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班级的个性活动;
(6)取得读书活动的成果,并有各类活动资料,如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
(7)珍惜图书,爱护图书,借阅图书无丢失。
3、“书香教师”评选细则
(1)制定个人的读书计划;
(2)积极撰写读书随笔,一学期要写不少于15篇学习笔记;
(3)经常向学生推荐读物,并有一定的阅读量(通过了解阅览室借阅记录得知);
(4)积极撰写论文,至少获得区级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希望各位老师能按照以上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好读书活动,为丹达学校的“书香校园”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5
一、对请假的要求:
1.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份备案在处室,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 请假一节课视为半天,两节课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在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 会议请假指的是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 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会议请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1.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 婚假为一周,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90天,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每天扣罚津贴5元。
5.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
6.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