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政办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要加强对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对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六)水利站要做好重点水域溺水事件多发区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河长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
(七)文化站要协助上级文旅部门加强对辖区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简易的救生设施设备。
(八)卫生院要与中小学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九)共青团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宣传教育活动。
(十)妇联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一)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各村(社区)要集中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的宣传,通过入户发放倡议书、与家长签订承诺书,以及利用农村气象大喇叭等宣传方式,加强家长和学生的防溺水相关知识。
(二)加强排查,严格管理。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水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简易的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三)加强履职,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按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通信息,加强协协同配合,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齐抓共管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智能部门、各村、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同事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大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把开展预防溺水工作作为本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日常工作当中。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及时上报制度。各村、各学校、各包村干部要将开展防溺水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