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并确保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真实准确。其中,19张床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果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和转移,可以不单独进行申报,但代收的医疗机构需要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和交接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并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暂存场所也必须符合规定。此外,还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四)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定期进行的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落实(截止日期:20__年6月14日)。制定本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统筹安排和部署医疗废物专项督察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时间:20__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各医疗机构要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检查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要按照规定,严格消毒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此外,还要查看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最后,要建立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
(三)集中督察(时间:20__年6月21日至6月25日)。根据组织领导的责任分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和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的建立情况,以及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和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迎接市级抽检(时间:20__年6月26日至7月5日)。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将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具体任务和措施,摸清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际效果。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的空白,实现对医疗废物的全面监管。
(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督察中发现的设施不健全、设施运行不规范、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查处。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将能够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的安全做出贡献。
保护环境活动方案目标10
为了加强全县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安全,我们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按照“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机制,惩防并举”的原则,规范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风险,形成随机抽查、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的安全。
二、检查范围
我们将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包括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急救中心等机构。
三、检查内容
1. 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责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 申报登记情况: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时完成申报登记,申报登记的废物种类、数量和去向是否真实准确。其中,床位数在19张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送往其他医疗机构集中收集、转移的,可不单独进行申报,但代收的医疗机构需要做好台账记录和申报登记工作。
3.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要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准确分类,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暂存场所要符合规定。同时,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 培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情况。
四、工作步骤
1. 组织落实:在6月14日之前,我们将制定县级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统筹安排和部署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2. 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在6月15日至6月20日期间,各医疗机构将全面梳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交接、运输、贮存等环节是否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定、转移联单制度、专人或专部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分类收集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还要按规定对医疗废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我们还将检查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是否存在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情况。同时,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进行记录。
3. 集中督察:在6月21日至6月25日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和暂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迎接市级抽检:在6月26日至7月5日期间,市级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将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摸排基础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2. 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消除日常监管空白,实现医疗废物监管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