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心协力、拯溺救难;
3)、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怕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抢救;
4)、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5)、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教练、不擅离岗(换岗、串岗);
6)、不携带与值岗无关的物品上岗;
7)、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穿着统一的救生服装;
8)、发生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3、水质管理
水质处理员应通过水质处理知识,技术技能的专项培训,并树立工作认真和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的良好心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水质处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标准,对池水进行处理。
2)、水质处理员应精通各种药剂的作用及使用方法,严禁对池水乱投药、乱处理。
3)、水处理工作人员应善于观察池水的水质变化,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投药后的投药设备及投药桶应及时清洗干净。
5)、配合吸污工作人员搞好泳池的清洁卫生工作。
6)、水质处理员对当天的水质进行随时检测,并做好水质及浸脚池到笔记记录及公布当天水质检测情况。
7)、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4、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服务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票额与现金相符。严禁出现收钱不给票的行为。
3)、服务员必须在售票前验明参泳者的健康证件,无健康证者,一律不得售票入池。
4)、服务员在每天闭场后,必须及时清点票额及现金,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现金、门票。
5)、负责搞好岗位及安排的卫生工作。
二、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客人向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游泳池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几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游泳池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顾客公共卫生指引:
1)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6)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5、发生健康危害事故时,游泳池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