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牵头单位:省道运局,责任单位:厅运输处、厅安监处)
1.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
3.加强城市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二)水路运输。(牵头单位:省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厅航务处、厅安监处)
4.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河及两岸水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资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况,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安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及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的行为,整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船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装卸、洗舱等作业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以及内河危化品禁运目录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行为。
6.加强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维护、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配备及通航秩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桥区航道维护、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过桥梁和水上安全监管情况,严厉查处桥区、坝区等重点水域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航行行为。
(三)公路路网运营。(牵头单位:省高管局,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建管处)
7.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国省干道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8.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4000公里。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
9.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
(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牵头单位:省交通质监局,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厅安监处)
10.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
(五)防灾减灾。(牵头单位:厅建管处,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属各有关单位)
11.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项目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xx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20xx〕6号)和《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及各领域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区、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厅将结合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每月29日前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方案5
为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安口学区决定在全学区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常规化管理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安口学区各小学、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8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逐一筛查,能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4月9日-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4月30日)
在学校自查整治的基础上,学区入校检查。对学校制度的完善、台账的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一步完善资料、弥补不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各类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迎接县市检查组的检查,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5月1日-6月30日)。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号。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整治措施,健全完善具体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整体治理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及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如:“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安全问责制度、安全警示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日检查周通报制度、值班巡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学生路队护送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二)安全风险隐患点排查。各学校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取暖消防、校内外交通安全、电气设施、安防、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特殊学生群体关注帮扶干预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摸,建立安全台账。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逐一登记,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档案,逐一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