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泳池换水前,管理处应提前发布关于泳池将要换水内容的通知,同时在泳池现场予以明确的标识,并用警带围住泳池周围。
3.1.2.进行泳池排水:打开排水阀,启动排水泵排水。在泳池及溢水沟进行清洁工作,直至不留任何污迹。
3.1.3.经泳池加水:打开给水阀门,在泳池加水同时即可加入消毒药品进行消毒处理。蓄水至标准水位后(蓄水未在到标准水位不可启动循环水泵),启动加药泵,加入凝结沉淀药品以利于池水凝结沉淀,选择的药品与比例为a或b:
a:漂白水(消毒,20千克/100立方米)与明矾饱和溶液(凝结沉淀,0.5千克/100立方米)搭配使用。
b:三氯异氰尿酸(别名强氯精,消毒,0.3千克/100立方米)与聚合化铝(沉淀,0.4千克/100立方米)搭配使用。
3.1.4.沉淀24小时以后进行吸尘,反水冲洗,过水及循环过滤工作。具体操作请参见本文件3.3款。
循环过滤工作结束,用泳池水质测试仪测试酸碱度(ph值6.8-8.5,特别提示:水偏碱
3.1.5.可预防青苔等藻类植物的滋生)和余氯(余氯值1.0-1.5之间),ph值小于6.8时加入碳酸钠或片碱,大于8.5时可加入稀盐酸或水。余氯值小于1.0时应加入消毒药品,可选择药品为:
a:漂白水、碳酸钠、稀盐酸
b:三氯异氰尿酸、片碱(氢氧化钠)、稀盐酸
3.1.6.泳池在上述各工序工作完成后,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方可供顾客使用,检验报告由专人存档。全年开放的泳池一年送检两次,时间为5月份和10月份,半年开放的泳池至少送检一次。
3.1.7.泳池开放必须有人专人管理,救生人员必须持有《救生员上岗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
3.1.8.泳池正式对外开放期间必须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1.9.泳客必须持管理处统一发放的游泳卡进入泳区,无卡者谢绝进入,泳池在开放季节,需换水一次以上。
3.1.10.泳池水质测试仪使用方法:
a、将试管伸入泳池水面下约50厘米处取水,保持水位在试管刻度线处;
b、在ph值试管中加入5滴ph试剂,在余氯值试管中加入5滴oto试剂;
c、盖上两个试管盖,用手摇动,使试管中水与试剂液混合均匀;
d、试管、试剂请储存于干燥、阴凉的环境中;
e、测试后请勿将测试液倒入泳池中,每次使用后清洗整套测试用具:观察两试管中液体颜色,分别与各自在的标准色对比。
f、是接近者即为所测水的ph值和余氯含量。
g、为提高精度,建议每年更换试剂。
3.2.泳池水质标准
3.2.1.池水ph值保持在6.8-8.5之间。
3.2.2.池水浑浊度小于5度,无异味。
3.2.3.池水温度在27-30℃(室内温水泳池)。
3.2.4.泳池尿素浓度不大于3.5毫克/升。
3.2.5.泳池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毫升。
3.2.6.大肠杆菌含量不超过18个/升。
3.2.7.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毫克/升-0.5毫克/升,聚合余氯应保持在1.0毫克/升以上。
3.2.8.泳池至标准水位,泳池加满水后,启动循环泵三分钟,溢水沟应保持有半沟水,达到溢流的效果。
3.3.开放期间的水质处理和泳池管理
3.3.1.各管理处可视自身的情况确定泳池开放的时段,非泳池维修,换水时期的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22:00。
3.3.2.泳池一般在开放前的一个小时吸尘,吸尘时将软管一头插入吸池刷,放置水中。另一头插入吸污口,打开吸污阀,在泳池水底进行往返式吸尘。
游泳池安全应急预案及措施6
一、泳池水的换水、清洁、沉淀、吸尘必须严格按照《泳乐设施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二、在每次换水时,在泳池加水的同时分2-3次加入强氯精进行消毒处理,强氯精的加入量按2-3千克/1000立方米比例即可。
三、泳池在开放期间,可根据当日泳客的数量、天气情况、气温的高低确强氯精的加入量,每天晚上泳池停止开放后,应用药泵加入1-2千克/1000立方米的强氯精消毒。上述消毒一般循环过滤不少于12小时。
四、循环过滤结束后,在每次开场前用测试管对水中的ph值、余氯含量进行检测,并调节至正常范围。
五、泳池在调节完ph值、余氯含量后,须取水样送至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放,检验报告由专人存档。全年开放的泳池一年送检两次,时间为5月份和10月份,半年开放的泳池至少送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