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在进行维修前,请关闭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在主机周围1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在设定温度时,必须参考原料的干燥温度,并根据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在烘箱高温运行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以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在烘箱内散落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在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行,并记录温度。
六、粉碎机安全生产须知: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在开机前必须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转动刀片非常锋利且可能造成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在开关料斗网架时,容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该机电盒处存在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和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在进行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并等待刀片停止旋转。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不要移除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如果料斗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在重新启动时,余料可能会导致电机过载。
七、行车安全生产须知: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电动单梁起重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操作,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在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时要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同时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是否有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在起吊工件时,必须确保工件的重量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也不得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在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应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在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严禁站在工件下面。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看管。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工作完毕后,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并切断电源。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6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依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标准。同时,它也以国际、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为依据,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原则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主要负责人应承担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职责。此外,规章制度的建立还应具备系统性、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特点,以确保其严密性、整体性和有序性。
3、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规章制度体系应包括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综合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等。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和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三同时制度、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规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规章制度的建立需要经过起草、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审核、签发、发布、培训、反馈和持续改进等步骤。起草规章制度时,应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时,应通过正式途径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包括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和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发规章制度时,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制度由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而涉及全局性综合管理的制度则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规章制度时,应采用固定的方式,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等,并确保发布范围涵盖执行部门和人员。新颁布的制度和修订的规章制度应进行培训,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类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定期检查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执行效果,并每年制定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7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