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3
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成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该办公室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各部门主管担任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制定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伤亡事故,参与信息传达和反馈工作。
除了安全生产办公室,各部门还必须成立安全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在公司中,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的准确性。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处理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务和检查监督工作。车间生产安全员要检查和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对于员工来说,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排除。
对于新员工、临时工和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对于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资质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需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在工程和设备方面,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需要正确使用、定期维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必须具备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良好的绝缘性能以及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对于产生大量蒸汽、易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对于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引进国外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配套的安全附件,并且这些附件必须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
对于起重设备和电梯的安全,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在签订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必须遵照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新购的起重设备和电梯必须是由取得国家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和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和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使用合格证。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和电梯移交时,除了交付有关文件和说明书等资料外,还必须告知接收部门有关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负责管理起重设备和电梯的部门要加强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并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带病隐患运行。对于需要聘请外单位人员进行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和电梯的情况,必须选择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单位进行操作。起重设备和电梯管理部门必须将起重设备和电梯及其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副本报送公司安全办备案。
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是公司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公司为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公司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和防噪声等工作,并进行卫生监督测量。对于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以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接受职业体检,并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进行调整工作岗位和治疗。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和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全公司安全检查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每天需要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无法进行整改,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对于事故的处理和奖惩,公司每年总结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和法律的追究。对于事故的上报,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包括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安全办公室、调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通报和分析事故等。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玩忽职守论处。
以上是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内容。公司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企业安全生产各种规章制度4
一、目的:
加强公司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景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异常紧急的不安全情景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景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职责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