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需承担20%以下的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将对相关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七、礼貌施工
1、在工作中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随意动手打人的,将对当事人处以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罚款。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罚款。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将获得100-200元奖励。
2、在单个项目中,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将获得200-500元奖励。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将获得200-1000元奖励。
2024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范本10
根据《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和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果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并同时考核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明确责任人或管理不到位。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没有记录消防工作活动。
3.1.1.3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未设置明显标志,未建立防火档案,未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未按月进行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没有记录。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和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未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安全员不参加检查。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对于新购或更换灭火器材,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扣除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并考核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00元~500元。
3.1.2.1单位没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没有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没有申报和更换。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或更换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没有及时配置。
3.1.2.5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并考核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在扑救火灾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20xx元,考核责任人100元~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