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落实并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以杜绝工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以支持公司的整体运营和发展。
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详细版7
为了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有序进行,并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我们严格按照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首先,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的规定。
其次,我们制定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设备、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得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第三,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我们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领导委员会工作,主要部门负责人是委员会的成员。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各部门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此外,主管生产负责人还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五,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第六,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并及时修复设备故障,以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第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防火和防爆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和能源供给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
第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佩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和相关保护用具。
第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三,生产各部门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在处理一般安全问题时的能力。
第十四,生产各部门要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详细版8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