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必须合理安排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和生活设施的位置。布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且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现场材料和构件必须整齐稳固地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严禁在防护棚和建筑物墙壁附近堆放材料。对于油漆和有害物品,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中,确保现场整洁有序。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排每周一作为安全活动日。通过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新进工人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的配置。此外,对于照明用的低压设备,也要进行确定,并有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6)脚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和井架的安装必须有详细的方案,并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网拉设、"四口"和"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项目部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关注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处理问题,并组织定期检查,查看制度的执行情况、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操作行为的规范性以及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以防患于未然。
(8)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并保持通风良好。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和生活区域都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并挂设相应的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必须向安全管理机构请示,并在方案得到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例文5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担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管控生产和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报告班组安全员名单,对于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 安全技术交底书。
-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 安全设施验收书。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的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消防工具、砂箱地、消防水池、消防栓和灭火器。施工现场特别需要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包括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以及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的运输、保存、使用等。在进行这些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对于新入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
1、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要能进行安全处置和疏散。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和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四、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国家规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后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3、对于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五、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要求工人具备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能力。在工人变换工作岗位后,应进行重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