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 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 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 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 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 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 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 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项目部。
十二、技术员:
1. 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 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地下暗挖作业、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人工挖扩孔桩作业、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等。
4. 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 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 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 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 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 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 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 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 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 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 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 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的安全检查。
8. 负责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 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