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特制定了如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 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的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和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 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 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 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 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6. 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 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 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 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 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3. 负责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 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订。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