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运行管理规章制度6
为了让广大员工深刻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他们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对员工进行普遍、深入、经常的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为此,我们特制订了以下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的内容包括: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的安全通则以及消防、急救常识等。
3、通过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员工将接受项目级的二级教育。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的特点、设备的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通过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员工将分配到班组接受班组级的三级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应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确保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活动内容包括: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1至2次安全技术教育,并通过多样化的考核形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是考试不合格的员工都需要进行补考,若补考仍不合格,则需要离职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学习,再次进行补考。若仍然不合格,根据情况需要调换工种或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将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参考标准之一。
公司安全生产运行管理规章制度7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