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新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大全5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并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特制定了以下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的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对于无故不参加的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并将其纳入年度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如下:
1、会议由公司的安全经理主持,并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知识。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事故情况,同时交流经验,特别是在大型活动后。
5、布置下个月的安全工作以及安全活动的内容。
四、会议还会发放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的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以及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_日上午3:00是安全生产例会的时间。如果例会时间和地点有临时变动,将由公司的安全科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