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传办(市防艾办、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宣传要点,安排、组织、协调、督办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部署,督促市内新闻媒体和网站开展相关宣传任务。
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公益广告的播放和安排记者进行现场跟踪采访等。
__日报:负责在活动期间确保刊登不少于1个版面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和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确定专人跟踪相关活动的采访报道。在“12.1”当天应刊登不少于三分之一版公益广告。
__晚报:负责在“12.1”期间确保刊登不少于1个版面的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和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并在x月30日开设专版,专栏内容涉及疫情进展、防治政策、咨询检测、治疗干预、预防反歧视等相关知识,确定专人负责采访报道。在“12.1”当天应刊登不少于半版公益广告。
广播电视台:负责在“12.1”期间制作专家访谈节目,增加防艾公益广告的宣传频次,并确定专人跟踪相关活动的采访。在“12.1”当天新闻前后应有公益广告,并在新闻节目中加入相关内容。
新闻网及其他市内综合网站:负责开设防艾宣传专题,首页设置拉平广告,并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
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在12月1日当天向市内的手机客户发送防治宣传短信,网络用户登录网络时弹出“防艾宣传”窗口。
市疾控中心(利州区疾控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提供宣传内容、设置知识问卷,参加专家访谈节目,收集宣传活动的资料并进行归档和总结。
(二)探访感染者及医务人员活动
1.时间及地点:x月29日上午,先后前往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利州区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阿米酮门诊点(市第四人民医院)。
2.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相关媒体。
3.活动安排:先后前往利州区疾控中心探望蓝风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和志愿者;前往市第三人民医院看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医务人员,慰问两个艾滋病感染家庭;前往市第四人民医院阿米酮门诊点看望门诊医务人员。
(三)召开市重传委(防艾委)成员单位会议
在12.1到来前夕召开成员部门会议,通报当前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安排部署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1.时间及地点:25日下午,在市政府3楼会议室(以会议通知文件为准)。
2.参加单位: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联系秘书长,市重传委(防艾委)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3.会议内容:通报我市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现状,安排部署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行动计划中期评估以及当前我市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和“12.1”活动。
(四)市重传委(防艾委)成员单位活动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部门职责,在12.1前后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安全套促进活动,进一步强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宣传形式: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屏幕、滚动字幕、政务网站设置拉平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
2.宣传内容:宣传国家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和病人的政策,艾滋病防治知识等。
3.参加单位: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部门。
(五)城区艾滋病咨询检测宣传活动
通过在市城区设置咨询点,向市民提供艾滋病和性病等方面的现场咨询和检测服务,发放安全套和宣传资料,宣传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以及自愿咨询检测的意义,推广安全套的使用,促进高危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提高公众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1.活动时间及地点:x月29日上午,在市城区的医疗卫生机构附近设置咨询点,各单位派出不少于5人参与。
2.参加单位:
市卫生局:负责安排部署,督促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宣传活动,收集和汇总宣传活动的资料,总结活动情况,联系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艾滋病、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管理、初筛实验室、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点,开展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提供现场咨询检测服务。
(六)督导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情况
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情况和开展艾滋病宣传活动进行现场督导,推广安全套的使用,提高重点人群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1.活动时间及地点:x月22日上午,在市区部门的公共场所进行督导。
2.参加单位:
市重传办(市防艾办):负责召集监察、财政、卫生、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局等单位参加督导。
市卫生局:负责安排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和市疾控中心参加督导,联系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
3.参加单位:市监察、财政、卫生、商务、旅游、交通运输、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局等市重传委、市防艾委成员单位。
(七)表彰防艾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
对我市近年来,在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终期评估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这些单位和个人长期致力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主办单位:市重传办(防艾办)、市卫生局。
2.开展时间:12月10日前完成防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工作,并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