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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艾滋病宣传活动策划方案范文10篇
大小:486.66KB 10页 发布时间: 2024-05-24 16:46:30 12.36k 11.21k

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发挥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作用,提高服务可及性。医疗机构要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等重点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血站要继续巩固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完善技术规程、标准和规范。艾滋病疫情严重地区将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全部具备艾滋病快速检测咨询服务能力。各地监管场所和有条件的海关要具备艾滋病检测条件。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本地疫情特点,探索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社会体检机构的个人健康体检内容,强化感染者隐私保护。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达90%以上。

2.促进主动检测。

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向社会更新1次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动员有意愿者接受检测服务。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艾滋病自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和销售监管相关政策,开展互联网预约检测咨询服务,推动自我检测。

3.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海关对感染者进行面对面结果告知,明确责任与权利,督促其及时将感染状况告知其配偶或有性关系者并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溯源调查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制定地方法规等方式促进感染者配偶告知工作。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4.不断提高抗病毒治疗服务。

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抗病毒治疗任务全覆盖,完善补偿机制。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探索第三方承担的艾滋病治疗相关检测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艾滋病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服务。推广检测咨询、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强化抗病毒治疗质量控制,加强耐药监测。建立感染者流出地与流入地信息交流管理机制,对流入半年以上的感染者,在尊重感染者本人意愿前提下,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加强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在结核潜伏感染且无活动性结核病的感染者中开展预防性治疗试点工作。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四)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工程(政法部门牵头)。

1.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社会管理。

政法部门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应对艾滋病相关重大突发事件。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险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责令相关经营场所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证照,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抓获的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检测发现的感染者加强重点管理并及时开展抗病毒治疗。

2.加强合成毒品等物质管控。

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及时将易促进艾滋病传播的滥用物质纳入毒品管控范围,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3.加强不法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清理。

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和全流程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结合“净网20__”等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和打击传播色情信息、从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五)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1.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感染艾滋病育龄妇女健康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孕情并尽早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鼓励各地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开展艾滋病检测咨询。在孕妇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进行艾滋病筛查,对检测发现阳性的孕妇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并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规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加强感染艾滋病孕产妇病毒载量检测、暴露儿童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工作。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均达到90%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以下。

2.提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水平。

卫生健康部门要制订辖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化孕产妇和暴露儿童艾滋病检测流程,建立临产妇艾滋病检测绿色通道。完善预防母婴传播信息收集与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的分析利用。

3.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要制订国家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方案,鼓励各地以消除为目标,分析差距,改进工作,以省为单位逐步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积极推动部分省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达到2%的消除标准,为全国申请消除母婴传播认证奠定基础。

(六)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教育部门牵头)。

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坚持立德树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规范和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每年至少通报2次疫情。将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情况纳入教育和卫生工作检查内容。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学校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2.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毒品等教育,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利用学校医务室、心理辅导室开展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利用地方课程、班团队活动等,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

3.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预防艾滋病教学任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防控专题教育讲座。普通高等学校充分发挥在线开发课程作用,鼓励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跨校学分课程等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外国留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4.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活动。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等作用,开展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综合知识教育。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因地制宜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快检点、自助检测材料和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开展综合干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落实。

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防治艾滋病协调机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疫情严重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实施方案责任状,地方各级政府相应签订实施方案责任状,建立工作调度制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疫情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地区的政府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上述六项工程的牵头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方案,各参与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血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

(三)加强重点地区防治,创新示范区工作模式。

各级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将艾滋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结合起来,对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从人、财、物、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有关省份要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力度。艾滋病疫情严重的边境地区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在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指导下,积极探索和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防治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以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为抓手,创新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设立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科研创新,开展国际合作。

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鼓励源头创新,加快新型艾滋病药物、疫苗、检测和生物预防技术的研发,开展中西医协同治疗创新研究,重点支持针对性传播的艾滋病流行规律、新发感染、预防策略、社会文化、效果评估和成本效益等研究,加快成果转化及推广。加强艾滋病防治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防治经验,推广中国特色防治模式。建立健全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机制,及时交流疫情和防控信息。

(五)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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