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将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有效融入社区常规工作,乡、社区(村)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率达98%,受训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合格率达98%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学生、农村居民、农民工、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平均知晓率分别达95%、95%、90%、90%、90%以上。
2. 高危人群和业主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梅毒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分别达85%、75%以上,丙肝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50%以上,吸毒人群丙肝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 卫生院按要求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开展PITC工作,艾滋病检测人数占当地常驻人口比例达到25%以上,涉外婚姻人群HIV检测率达85%以上。初筛阳性结果告知率及确诊率达98%以上。
4. 宾馆、酒店及旅店安全套摆放率100%,免费向顾客提供安全套。
5. 社区内正在接受治疗的HIV感染者、和清洁针具交换的吸毒人员100% 进行随访和依从性教育。
6. 辖区80%以上可随访到的感染者及其家庭得到关怀支持服务。
7. 积极总结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工作经验,逐步推广扩大综合防治社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防艾支持环境。
1. 广泛、持久地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xx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政策措施和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艾滋病防控能力、逐步减少社会歧视;提高高危人群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对关怀救治机构和服务信息的可获得性和获取服务的主动性。
2. 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防艾相关知识及政策培训,培训率达98%,受训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合格率达98%以上。
3. 切实加强对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学校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教师达100%,学生98%以上。
4. 在长途汽车站、酒店、旅店服务台设置宣传栏或放置宣传资料。
5. 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纳入村(居)委会日常工作,定期开展宣传教育。乡、社区(村)设立防艾宣传栏或宣传标语,乡级2条以上宣传标语,每个村小组1条以上。100%村卫生室设立防艾宣传栏或张贴宣传画。利用农村集市或节假日,在车站、街道等群众聚集的地方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6. 积极开展入户宣传教育。每个村(社区)指定1名艾滋病义务宣传员,其职责为:一是向农户讲授艾滋病防治知识基本知识,发放宣传材料;二是对农户家庭成员进行调查,对涉外婚姻人群、吸毒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进行登记。做好对准备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培训和务工返乡人员HIV动员检测工作。
(二)开展重点人群监测检测,摸清艾滋病疫情流行情况。
1. 在卫生院设立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全面推行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对吸毒人员、暗娼、感染者配偶及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国外返乡人员、跨国婚姻人员、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检测、提供相关预防干预及关怀救助服务。
2. 对辖区内婚前保健人群、结婚登记人群和孕产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进行艾滋病咨询检测,转介阳性孕妇接受母婴阻断服务。要主动有效为相关人群提供防艾资讯及相关机构信息。
(三)落实行为干预措施,减缓艾滋病向一般人群传播。
1. 开展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和业主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高危人群和业主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 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和街道设置安全套免费发放窗口或安全套自动售套设施,努力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切实加大安全套推广使用力度,巩固100%安全套摆放率的同时提高安全套使用率。
3. 组织开展对感染者配偶、暗娼、男性行为人群、涉外“婚姻”重点人群开展预防干预工作。
4. 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宣传培训,提高艾滋病阳性预防意识,从而达到提高艾滋病感染者生命和生活质量的目的。
(四)加强感染者管理,提高随访和依从性教育质量。
1. 加强对感染者的管理,持续推进感染者管理下移工作,推广以感染者管理为重点、家庭为基础、村(社区)委会为纽带、医疗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管理模式,培训乡、村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不断将防艾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积极动员感染者接受下移管理,对新发现感染者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制度,告知率达100%,争取感染者的主动配合,提高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减少二代传播。
2. 积极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对感染者、吸毒人员进行转介管理服务。对确诊阳性感染者按“应治尽治”原则转介到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做好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对正在接受治疗的HIV感染者,并不断提高随访和依从性教育质量。
(五) 全面落实关怀救助政策,推进防艾健康扶贫工作。
1. 全面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根据《保山市卫生局保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关怀救助工作的通知》将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病人纳入抗病毒治疗;动态管理感染者生活现状和救助情况个人档案,符合救助条件的感染者得到生活救助,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感染者及其家庭纳入低保救助;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给予生活补助。
2.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感染者给予临时救助;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相关诊疗费用纳入城乡医疗保险的门诊报销范围。
(六)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防艾工作长效机制。
1. 结合重点、难点和新情况,不断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法或工作模式,开创性地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2. 工作中注意总结反映当地工作的特色亮点,并做好防艾信息报送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加强社区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结合西邑乡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充实调整区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艾滋病防治办,刘兴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赵梅花、杨正苹。
领导小组负责艾滋病综合防治社区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制定符合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
(二)成立各村(社区)工作组织。 各村(社区)成立艾滋病综合防工作领导组,由各村(社区)支书任组长,担负村委会综合防治工作的整体统和指挥、对上协调和反馈、对下监督和安排的职责。每个村(社区)设立1-2名艾滋病防治宣传人员,开展入户宣传等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各村(社区)要根据社区艾滋病疫情现状、防治需求、防治资源及文化背景,对照辖区内一、二、三类社区开展工作(附件1),有效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工作中要重点关注社区内吸毒人员、暗娼、感染者配偶及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国外返乡人员、跨国婚姻人员、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综合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