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团教师职责与要求:下午放学后进入相应班级,组织学生活动。
(4)值日领导职责与要求:每天安排两名值日领导,负责监督各班课后服务开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班组织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清晰。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负责教师的考勤管理记录、班级学生名册与管理记录,与参加学生家长签订协议,建立全体参与管理人员的报酬分配制度。杜绝服务班期间的一切违规行为的发生。
3、经费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予以适当补助。
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4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x号)文件和《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
自愿是实施课后服务的前提条件。要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既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劝阻学生参与。
(二)安全运行原则
课后服务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要好事办好,从策划到实施都要把安全放到最前面,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避免安排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二、服务对象:
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需求。
三、课后服务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3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答疑解惑、阅读欣赏、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4)社会实践:我校合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活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师资安排:
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本校在职教师组成,学科辅导教师一律在本校教师中安排。出于学生特长培养需要,可以聘请外校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教师来我校走教。
六、服务流程:
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合理安排服务教师—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学校在6月中旬召开了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了有关课后服务的文件精神,各班通过微信群继续宣传,班主任对学生放学无人看管、家长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服务的,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8月24日——8月26日在家长微信群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家长在微信群表明意愿,班主任做好统计。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属实后,8月31日报名期间学校与自愿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及《课后延时服务协议》《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延时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服务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在8月31日合理安排出每日服务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无缝衔接:当天延时服务结束后,由第二节服务教师负责整队送学生离校,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七、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依据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富平县教育局《转发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发改发〔20xx〕x号)精神,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八、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